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导视与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24日 14: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导视与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江北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4日 14: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蔡青青、徐超瑜、何周军、郑梅英、吕玲卓、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87636525 |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江北区梅堰路537弄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876399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319号(创富商业中心) 5楼510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8763652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SD2026-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导视与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中“2、服务期限” |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10天内与采购人确认所有标识标牌的设计方案,并于合同签订完成后30天内完成安装并确保现场达到验收标准。 |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15天内与采购人确认所有标识标牌的设计方案,并于合同签订完成后60天内完成安装并确保现场达到验收标准。 |
| 2 |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三、评分细则 9、项目实施方案(7分)” | 9、项目实施方案(7分) 根据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安全生产、质量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进行评议: 安全生产实施具有保障,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可行,成品保护措施考虑全面的得7分; 安全生产实施具有保障,质量保证措施较有力可行,成品保护措施考虑较全面的得5分; 安全生产实施较具有保障,质量保证措施较有力可行,成品保护措施考虑较全面的得3分; 安全生产实施欠具有保障,质量保证措施欠有力可行,成品保护措施考虑片面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9、项目实施方案(7分) 根据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安全生产、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进行评议: 安全生产实施具有保障,成品保护措施考虑全面的得7分; 安全生产实施具有保障,成品保护措施考虑较全面的得5分; 安全生产实施较具有保障,成品保护措施考虑较全面的得3分; 安全生产实施欠具有保障,成品保护措施考虑片面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3 |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三、评分细则 11、质量保证措施(5.5分)” | 11、质量保证措施(5.5分) 根据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安全生产、质量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进行评议: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规范,切实可行的得5.5分; ...... | 11、质量保证措施(5.5分) 根据投标人拟定的质量保证措施实施方案进行评议: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规范,切实可行的得5.5分; ...... |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补充改文件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浏览系统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梅堰路537弄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39912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39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319号(创富商业中心) 5楼510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青青、徐超瑜、何周军、郑梅英、吕玲卓、顾静芬、张琳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36525
质疑联系人:张琳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3652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1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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