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人民法院2026年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24日 17: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昌县人民法院2026年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昌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4日 17:0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5-86660697 | ||
| 采购单位 | 新昌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8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5-860722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5-8666069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624260450010000006-[2026]37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法院2026年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四、服务要求: 1.服务保障:除驾驶员外(需具有相应车辆驾驶资质),全程提供全陪导游人员1名以上,负责行程管理,住宿饮食、景点门票、沟通联络等安排,全陪导游须持有导游资格证书,且从事导游工作五年以上。 | 四、服务要求: 1.服务保障:除驾驶员外(需具有相应车辆驾驶资质),省内路线全程提供全陪导游人员1名及以上,负责行程管理,住宿饮食、景点门票、沟通联络等安排,全陪导游须持有导游资格证书,且从事导游工作五年以上。 |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按更正后磋商文件执行。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072208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85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660697
质疑联系人:叶琰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6606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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