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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山污水提升泵站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4日 17: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前山污水提升泵站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行政区域集美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7:4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7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君、唐美华、张云霞
项目联系电话0592-5868799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第8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6213700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2-58687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11]XXS[CS]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前山污水提升泵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内容及开标时间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29 09:15:00,更正为:2026-04-30 09:15: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4-29 09:15:00,更正为:2026-04-30 09:15: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2-7项更正为“供应商承诺:渣土运距按五公里包干,弃土点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但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土石方弃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承诺无法最终实施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2-8项更正为“供应商承诺: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供应商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采购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采购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承诺无法最终实施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二、技术要求”-3、设备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增加:除臭设备采用离子氧化处理工艺,硫化氢、氨气等恶臭去除效率≥90%;全套箱体、风管采用 SUS304 防腐不锈钢材质,具备就地 / 自动控制模式,可 24h 连续运行,废气高空达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结构耐腐蚀、运维便捷,与泵站设备联动运行。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第8层

联系方式:0592-621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506室

联系方式:0592-5868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君、唐美华、张云霞

电话:0592-5868799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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