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堡乡集贸市场提档升级项目(元堡乡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24日 20: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元堡乡集贸市场提档升级项目(元堡乡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利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4日 20: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曾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8-7106222 | ||
| 采购单位 | 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利川市元堡乡金元宝大道22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978108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村一组(基斯顿酒店)A塔-8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8-7106222 | ||
元堡乡集贸市场提档升级项目(元堡乡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280220260600086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元堡乡集贸市场提档升级项目(元堡乡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4-17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表第二项: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_2024_年度或2025_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当附报告主体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的签字和备案二维码。(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注:备案情况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核查为准。现修改为: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_2024_年度或2025_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更正日期:2026-04-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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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利川市元堡乡金元宝大道224号
联系方式:1359781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村一组(基斯顿酒店)A塔-802
联系方式:0718-710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琴
电 话:0718-71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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