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25日 21: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5日 21: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四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7-3662610 | ||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南路 559 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7-36626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创业路 2 号宁淮创智天地综合服务中心 1 号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05571788 | ||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2026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一包:支队食堂(含小卖部)、车管所、高速一大队、一、二大队事故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计金额384万元/年。”修改为“一包:支队食堂(含小卖部)、车管所、高速一大队、高速二大队、一、二大队事故中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计金额384万元/年。”
2、在第三章采购需求→八、其他通用条款后增加“(四)其他注意事项:1、小卖部日常运营、商品品类规划、需求统筹及现场管理工作,由采购方全权负责,中标供应商仅承担商品配送供货义务,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2、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方提出的商品清单及实际消费需求足额供货,全面保障日常刚需商品供应。3、中标供应商不得自主选择性供货,拒供采购方合理需求商品,须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商品调整、补货、增货要求,保障商品供给贴合实际使用需要。”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采购文件与本公告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宿怀南路559号
联系方式:黄四海0557-366261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创业路2号宁淮创智天地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105-30室
联系方式:1820557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竟成(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20557178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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