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泸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04月27日 15: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泸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 ||
| 行政区域 | 泸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 15: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卫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80307443 | ||
| 采购单位 | 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9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0-819068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泸州龙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泸县云锦镇锦绣路339号附二号035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8030744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6000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29 10:00:00,更正为:2026-05-13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29 10:00:00,更正为:2026-05-13 10:00:00。
一、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46 COD水质自动分析仪
“▲20、设备功能:(1)智能参数管理功能:支持灵活参数设置、智能提醒及精准纠错;(提供界面截图以及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
(2)远程操作功能:支持远程标定、远程核查及远程测量,具备集中遥控指挥功能,实现设备的远程管理与调控;(提供界面截图以及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
更正为
“▲20、设备功能:(1)智能参数管理功能:支持灵活参数设置、智能提醒及精准纠错;(提供有效期内具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2)远程操作功能:支持远程标定、远程核查及远程测量,具备集中遥控指挥功能,实现设备的远程管理与调控;(提供有效期内具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二、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47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50”更正为“47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21 锁支架50”更正为“21 锁支架”。
三、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48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13、部件寿命管理与故障预警:可实时统计显示各关键部件的使用寿命,提供更换日期提醒、零部件更换提示,实现故障预警。(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14、浊度补偿:具有补偿浊度色度干扰,示值误差不超过±10%。(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15、界面状态显示功能:具有仪器状态(如测量、空闲、故障等)和关键参数显示。(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更正为
“▲13、部件寿命管理与故障预警:可实时统计显示各关键部件的使用寿命,提供更换日期提醒、零部件更换提示,实现故障预警。(提供有效期内具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14、浊度补偿:具有补偿浊度色度干扰,示值误差不超过±10%。(提供有效期内具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15、界面状态显示功能:具有仪器状态(如测量、空闲、故障等)和关键参数显示。(提供有效期内具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四、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49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14、浊度补偿:具有补偿浊度色度干扰,示值误差不超过±10%。(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15、界面状态显示功能:具有仪器状态(如测量、空闲、故障等)和关键参数显示。(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更正为
“14、浊度补偿:具有补偿浊度色度干扰,示值误差不超过±10%。(提供有效期内具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15、界面状态显示功能:具有仪器状态(如测量、空闲、故障等)和关键参数显示。(提供有效期内具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92号
联系方式:0830-8190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龙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县云锦镇锦绣路339号附二号035
联系方式:17780307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女士
电话:17780307443
泸州龙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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