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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融合法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04月27日 16: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融合法庭
品目

采购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泸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6:4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30-3161022
采购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086593537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7号楼23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0-3161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5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融合法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的时间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2.商务要求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七、履约验收时间:1、验收条件说明:全部集成服务一次性交付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发票,达到验收条件起10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0%;2、验收条件说明:全部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发票,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0%。

  现更正为:七、履约验收时间:1、验收条件说明:全部集成服务一次性交付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发票,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0%;2、验收条件说明:全部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发票,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55号

联系方式:13086593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0830-316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0-3161022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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