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物资电商平台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8日 14: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物资电商平台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 14:5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郭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28330675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7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9-286387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833067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2《综合服务质量考核表》.docx | ||
| 附件2 | 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 ||
| 附件3 | 东莞市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物资电商平台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42705).zip | ||
| 附件4 | 附件1《合同清单内常规物资》.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6-007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物资电商平台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8 09:00:00,更正为:2026-05-14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08 09:00:00,更正为:2026-05-14 09:00:00。
1、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四)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
原内容为:■(2)从采购人系统的管理员账号跳转到电商平台系统,跳转至的电商平台为采购人的专属页面/系统;
更正为:■(2)从采购人系统(“采购人系统”技术架构为B/S架构、接口方式是JSON。下文不再重复。)的管理员账号跳转到电商平台系统,跳转至的电商平台为采购人的专属页面/系统。(投标人需通过B/S技术架构、JSON方式进行数据交互的系统跳转至电商平台系统的其他方账号或模拟账号的专属页面进行操作演示。)
2、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四)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
原内容为:■(1)中标人应具有电商平台比价系统功能,能提供至少一家电商平台自营商品对应价格;
更正为:▲(1)针对拟上架物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至少一家电商自营平台的同一物品对应价格作为参考。(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四)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
原内容为:上下架要求:物品需由采购人审核后方能上架。采购人可随时申请产品下架,申请下架后投标人需在30分钟内完成下架。商品上架后,若无特殊原因(如拟上架商品目录停产、质量下降等),投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品牌;确需变更的,需重新提交材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变更前需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避免影响正常采购。
更正为:上下架要求:物品需由采购人审核后方能上架。采购人可随时申请产品下架,申请下架后中标人需在30分钟内完成下架。商品上架后,若无特殊原因(如拟上架商品目录停产、质量下降等),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品牌;确需变更的,需重新提交材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变更前需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避免影响正常采购。
4、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
原内容为:平台操作系统 (16.0分)对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及其类似用户专属采购系统的演示情况进行评审: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功能/参数(标记为“■”符号)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条“■”条款得2分,本项共计8条“■”条款,满分16分。 注:一、1.各投标人须将演示要求的内容录制成视频以U盘(不设密码,自行检测无病毒,不压缩)的形式提交,制成的演示视频须放在U盘中。2.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规定的开标当日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地点现场递交非加密U盘2份,需明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并以密封包装的形式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接收。3.本项目视频演示资料不接受邮寄。4.投标人必须充分预估送达时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迟交或者介质损坏无需承担责任。5.如提供的U盘受损或无法打开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1.演示视频要求:视频格式为MP4,演示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需包含人员讲解。2.带有“■”号的条款,投标人需演示真实产品功能,使用原型或UI设计页面/PPT/Word/VISIO方案等不得分。3.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盗用或借用他人制作投标视频演示资料,一经查证,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为:平台操作系统 (14.0分):对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及其类似用户专属采购系统的演示情况进行评审: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功能/参数(标记为“■”符号)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一条“■”条款得2分,本项共计7条“■”条款,满分14分。 注:一、1.各投标人须将演示要求的内容录制成视频以U盘(不设密码,自行检测无病毒,不压缩)的形式提交,制成的演示视频须放在U盘中。2.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规定的开标当日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地点现场递交非加密U盘2份,需明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并以密封包装的形式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接收。3.本项目视频演示资料不接受邮寄。4.投标人必须充分预估送达时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迟交或者介质损坏无需承担责任。5.如提供的U盘受损或无法打开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1.演示视频要求:视频格式为MP4,演示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需包含人员讲解。2.带有“■”号的条款,投标人需演示真实产品功能,使用原型或UI设计页面/PPT/Word/VISIO方案等不得分。3.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盗用或借用他人制作投标视频演示资料,一经查证,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部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
原内容为:重要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4.0分):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功能/参数(标记为“▲ ”符号)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2条“▲ ”条重要技术参数,每响应1条,得2分。 注:(1)对应“▲”条款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对应的证明资料。 (2)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未响应。
更正为:重要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6.0分):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功能/参数(标记为“▲ ”符号)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3条“▲ ”条重要技术参数,每响应1条,得2分。 注:(1)对应“▲”条款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对应的证明资料。 (2)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未响应。
6、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条 项目要求”
原内容为:从甲方系统的管理员账号跳转到电商平台系统,跳转至的电商平台为甲方的专属页面/系统。
更正为:从甲方系统(“甲方系统”技术架构为B/S架构、接口方式是JSON。下文不再重复。)的管理员账号跳转到电商平台系统,跳转至的电商平台为甲方的专属页面/系统。
7、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条 项目要求”
原内容为:1.8 (1)乙方应具有电商平台比价系统功能,能提供至少一家电商平台自营商品对应价格。
更正为:1.8 (1)针对拟上架物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至少一家电商自营平台的同一物品对应价格作为参考。
8、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条 项目要求”
原内容为:3.2 上下架要求:物品需由甲方审核后方能上架。甲方可随时申请产品下架,申请下架后投标人需在30分钟内完成下架。商品上架后,若无特殊原因(如拟上架商品目录停产质量下降等),投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品牌;确需变更的,需重新提交材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变更前需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甲方,避免影响正常采购。
更正为:上下架要求:物品需由甲方审核后方能上架。甲方可随时申请产品下架,申请下架后乙方需在30分钟内完成下架。商品上架后,若无特殊原因(如拟上架商品目录停产、质量下降等),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品牌;确需变更的,需重新提交材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变更前需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甲方,避免影响正常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78号
联系方式:0769-28638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方式:28330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郭琪
电 话:28330675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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