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安保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4月28日 15: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安保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 15: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晨、杨童艳、徐璐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0-6608599 | ||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克拉玛依市安定路12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993955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0-660859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QFW260317-01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中小企业划分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所有服务内容应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承接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所有服务内容应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承接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地 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120号
联系方式:15899395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1室
联系方式:0990-660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晨、杨童艳、徐璐琪
电 话:0990-660859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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