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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筑设计艺术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9日 16: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建筑设计艺术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6:4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3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87190(邮箱:gpcgd_zcl@gd.gov.cn)
采购单位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3-3919501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3187190(邮箱:gpcgd_zcl@gd.gov.cn)
附件:
附件1广东建筑设计艺术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026042801).zip
附件2251-439J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3广东建筑设计艺术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xls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1156GC439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建筑设计艺术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需求内容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第6页“(2)工程内容”中:

①“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总金额为64022.93元”,更正为:“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金额为64022.93元”;

②“★在招标阶段,将安全文明措施费与暂列金额、暂估价在投标阶段列为不可以竞争费用,供应商须按需求固定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更正为:“★在招标阶段,将安全生产措施费与暂列金额、暂估价在投标阶段列为不可以竞争费用,供应商须按需求固定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原采购文件第17页中的附表一对应星号要求同步更正。

2、原采购文件第7页“13.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中:

“(3)在招标阶段,将安全文明措施费在投标(响应)阶段列为不可以竞争费用,结算阶段参考执行政府相关文件按实结算”,更正为:“(3)在招标阶段,将安全生产措施费在投标(响应)阶段列为不可以竞争费用,结算阶段参考执行政府相关文件按实结算”。原采购文件第43页合同中对应内容同步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

联系方式:0763-3919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190(邮箱:gpcgd_zcl@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  话:020-83187190(邮箱:gpcgd_zcl@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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