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9日 16: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审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茂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 16: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冯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3228173 | ||
| 采购单位 | 茂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茂县凤仪镇政法小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7-74223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3楼230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322817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60001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审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代理协议约定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账号:22807301040015940”更正为:“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代理协议约定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由采购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账号:22807301040015940”。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监督电话:0837-283101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县人民法院
地址:茂县凤仪镇政法小区
联系方式:0837-7422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3楼2308号
联系方式:028-83228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超
电话:028-83228173
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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