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29日 17: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 17: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姚丹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7155196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6-86434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楼211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6-7155196 | ||
| 附件: | |||
| 附件1 | 03--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 ||
| 附件2 |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42902).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401-2026-015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包1及采购包2修改如下:
1.原公告的招标文件内容:
根据供应商2026年1月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委托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蔬菜类、禽畜肉类、水产类、食用油类、蛋类、河粉类、豆制品类、大米类、菌菇类、干货类)共计10类进行检测,每类食材的检测报告至少含有任意5项检测项目,每提供一类食材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0.5分,满分为5分。 注:(1)投标文件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及对应送检费用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检测结果须符合相关标准。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检测项目不齐全或无检测报告或检测项目不合格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对应项得0分。属于同一类食材的提供多份检测报告不重复计分。如属外文译音的检测项目,译音字不同但发音相同或相似的,为同一检测项目。同一检测项目,因使用别名导致与上述检测项目名称不对应的,供应商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说明,方可对应得分。
修改为:
根据供应商2026年1月以来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委托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蔬菜类、禽畜肉类、水产类、食用油类、蛋类、河粉类、豆制品类、大米类、菌菇类、干货类)共计10类进行检测,每类食材的检测报告至少含有任意5项检测项目,每提供一类食材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0.5分,满分为5分。
注:(1)投标文件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及对应送检费用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6年1月以来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检测结果须符合相关标准。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检测项目不齐全或无检测报告或检测项目不合格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对应项得0分。属于同一类食材的提供多份检测报告不重复计分。如属外文译音的检测项目,译音字不同但发音相同或相似的,为同一检测项目。同一检测项目,因使用别名导致与上述检测项目名称不对应的,供应商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说明,方可对应得分。
2.原公告的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承接的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不含饭堂经营和小卖部、超市配送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多计10个业绩,满分10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可提供全部合同文件,也可只提供关键页,但无论哪种情况都必须体现双方签字(盖私章)、盖章、日期、项目名称、合同价等关键信息。
修改为:
投标人承接的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不含饭堂经营和小卖部、超市配送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多计10个业绩,满分5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可提供全部合同文件,也可只提供关键页,但无论哪种情况都必须体现双方签字(盖私章)、盖章、日期、项目名称、合同价等关键信息。
3.原公告的招标文件内容:
根据投标人具有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或软件)进行评分: (1)投标人具有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或软件)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农产品生鲜配送系统(或软件)的,得1分; 注:1.自有系统(或软件)的,投标文件需提供该系统(或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著作权人须为投标人; 2.合作开发系统(或软件)的,投标文件需提供该系统(或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合作开发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著作权人须为投标人或合作方; 3.如为购买系统(或软件)的,需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该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修改为:
根据投标人具有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或软件)进行评分: (1)投标人具有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或软件)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农产品生鲜配送系统(或软件)的,得1分。
注:1.自有系统(或软件)的,投标文件需提供该系统(或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著作权人须为投标人; 2.合作开发系统(或软件)的,投标文件需提供该系统(或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合作开发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著作权人须为投标人或合作方; 3.如为购买系统(或软件)的,需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该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软件名称不同但系统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可以得分。5.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修改公告附件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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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33号
联系方式:0756-8643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楼2112室
联系方式:0756-7155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丹丹
电 话:0756-7155196
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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