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邹平市鹤伴二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30日 01: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邹平市鹤伴二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滨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 01: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才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43-4265772、4265851 | ||
| 采购单位 |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邹平市鹤伴二路62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43-42688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智元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邹平市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43-4265772、426585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68100020260200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邹平市鹤伴二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0543-4265752,更正为:0543-4268817。
1.原公告及文件内容: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公告及文件内容:
采购人联系方式:0543-4265752
现更正为:
采购人联系方式:0543-4268817
3.原公告及文件内容:
履约验收时间:
1.验收条件说明: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验收条件起 5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0%;
2.验收条件说明:完成结算,达到验收条件起6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7%;
3.验收条件说明:缺陷责任期完成,达到验收条件起 99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3%;
现更正为:
履约验收时间:
验收条件说明: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 ,达到验收条件起 7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
4.原公告及文件内容: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技术评审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资质要求
现更正为: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技术评审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技术参数响应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sdcz.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dzjy.sdcz.gov.cn:30181/gp-file-platform/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629号
联系方式:0543-4268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智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543-4265772、4265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才文
电话:0543-4265772、4265851
山东智元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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