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4月30日 10: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病媒生物防治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行政区域 | 白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30日 10:1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09151682 | ||
| 采购单位 | 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白河县旬白路1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78123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0915168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病媒生物防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6-04-28,更正为:2026-05-06。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5-08,更正为:2026-05-11。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下午开始时间:12:00:00,更正为:14:00:00。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正为: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9 14:24:02,更正为:2026-05-15 15: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5-09 14:24:02,更正为:2026-05-15 15:0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正为: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正为: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名称: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正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白河县旬白路118号,更正为: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7812309,更正为:17309151682。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更正为:张工。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7812309,更正为:1730915168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卡子镇桂花村一般固体废物堆贮场工程勘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卡子镇桂花村一般固体废物堆贮场工程勘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为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康市2026年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名录内企业。;
(4)拟派人员具有有害生物防治员资格证书;
(5)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联合体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注: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备注联系电话及有效邮箱,并加盖原色公章)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陕西省白河县旬白路118号
联系方式:7812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联系方式:17309151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09151682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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