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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填平补齐项目(JH25-210000-58608(LNZC2026-0122))更正公告(一)

2026年04月30日 10: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填平补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0: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7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向东
项目联系电话024-23447776
采购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双园路30甲-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326600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447776
公告信息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填平补齐项目(JH25-210000-58608(LNZC2026-0122))更正公告(一)

撰写单位: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编号:JH25-210000-586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C2026-0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填平补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1 商务部分 业绩1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1-1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1-4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催化氧化法/气相色谱法)、1-5便携式X-γ剂量率仪、1-7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10小型化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1-12烟尘测试仪(配β射线采样枪)、1-21多路动态气态配气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1-1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1-4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催化氧化法/气相色谱法)、1-5便携式X-γ剂量率仪、1-7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10小型化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1-12烟尘测试仪(配β射线采样枪)、1-21多路动态气态配气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1 商务部分 业绩2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2 商务部分 业绩1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2-2全自动石墨消解仪、2-3微波消解仪、2-8快速溶剂萃取仪、2-9热脱附仪、2-10三位一体自动进样器(含顶空、自动固相微萃取和液体自动进样)、2-13真空平行蒸发浓缩仪、2-14全自动吹扫捕集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2-2全自动石墨消解仪、2-3微波消解仪、2-8快速溶剂萃取仪、2-9热脱附仪、2-10三位一体自动进样器(含顶空、自动固相微萃取和液体自动进样)、2-13真空平行蒸发浓缩仪、2-14全自动吹扫捕集仪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2 商务部分 业绩2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3 商务部分 业绩1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3-1激光粒度仪、3-2离子色谱仪(包括阴、阳离子)、3-3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3-5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3-6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3-7全自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3-8全自动紫外测油仪、3-9全自动氨氮分析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3-1激光粒度仪、3-2离子色谱仪(包括阴、阳离子)、3-3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3-5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3-6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3-7全自动化学需氧量分析仪、3-8全自动紫外测油仪、3-9全自动氨氮分析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3 商务部分 业绩2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4 商务部分 业绩1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仪器设备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0.5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业绩:
提供投标人的包含本包组中仪器设备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合同中每包含一种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同一种产品的按一种产品计分;不同合同中包含相同产品的可重复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3 评分细则 包号:LNZC2026-0122-4 商务部分 业绩2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必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所投核心产品业绩: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销售合同(投标人业绩中已计分的,不再重复计分),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投标人销售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人代理销售合同或制造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每包含一台核心产品得1分,包含多台套核心产品可累加计分,满分5分。 
注:合同未盖章、盖章不清晰,以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清楚的,视为无效业绩。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同步进行变更,请依据更正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18909871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项目联系人:李向东

联系电话:024-23447776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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