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关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海防与打击走私大队一般船艇维修保养的澄清公告

2026年04月30日 21: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海防与打击走私大队一般船艇维修保养
品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行政区域南山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30日 21:4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7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健跃
项目联系电话18188604457
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103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88612849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2522204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DL2026000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海防与打击走私大队一般船艇维修保养

首次公告日期:20264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避免投标响应歧义,现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第五条第六款要求作以下更正:

 

更正前

更正后

用户需求书中第五条第六款

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维修服务作业所需的船排,并带有横移式轨道排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资料:自有的要求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排位照片;非自有(租赁)的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及产权证明排位照片,出租方或协议签署方须为产权证明中载明的所有权人。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本项要求。

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维修服务作业所需的船排。【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资料:自有的要求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排位照片;非自有(租赁)的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及产权证明排位照片,出租方或协议签署方须为产权证明中载明的所有权人。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本项要求。

更正日期:20264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

2.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及原采购公告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3.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地址: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10388号

    联系方式:0755-8445393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联系方式:0755-82997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康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82997987

    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