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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06日 17: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县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7:1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6-2793255
采购单位新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信阳市新县潢河北路2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6-2976303
代理机构名称新县宏泰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县潢河北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6-2793255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26-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县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4月2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3日 - 2026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4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报价
10.1 本次采购不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费用及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结算,供应商如果在制作标书或投标系统里面需要填写报价,一律按报价270万元填写。服务费用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直接成本(服务人员工资、住宿费、生活费及差旅费、补助费等,用于项目服务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等)、设备设施费、材料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
变更为
10.1 本次采购不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费用及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结算,供应商如果在制作标书或投标系统里面需要填写报价,一律按报价100万元填写。服务费用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直接成本(服务人员工资、住宿费、生活费及差旅费、补助费等,用于项目服务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等)、设备设施费、材料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
5、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6日17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县财政局
地址:信阳市新县潢河北路259号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方式:0376-2976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新县宏泰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县潢河北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6-2793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6-279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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