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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初级中学北操场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07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初级中学北操场维修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初级中学
行政区域大洼县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5: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6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427-6859695
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大洼街道办事处永安社区鹤乡路1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262000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盘锦市大洼区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7-6859695
公告信息
 
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初级中学北操场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5-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121-000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初级中学北操场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工程量清单里操场改造工程部分,表E.2.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第十页,措施项目删除。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7日14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结束(磋商或竞谈最终报价)前,供应商擅自离开评审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大洼街道办事处永安社区鹤乡路192号
联系方式:0427-262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0427-6859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27-685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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