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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余杭街道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07日 17: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余杭街道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7:1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3日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黎棋
项目联系电话13968107529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9519062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A座60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68107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10265100110000031-ZJGXCG2026-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余杭街道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分项拟投入本项目车辆: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有普通厢式货车或冷链车的,普通厢式货车每有一辆得1.5分,最多得3分;冷链车每一辆得1.5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1、按国家规定必须办理行驶证车辆:①自有的必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制件、车辆登记证复制件、购买发票复制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②租赁的必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制件、车辆行驶证复制件、车辆登记证复制件、购买发票复制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车辆: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有普通厢式货车或冷链车的,普通厢式货车每有一辆得1.5分,最多得3分;冷链车每一辆得1.5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1、按国家规定必须办理行驶证车辆:①自有的必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制件、车辆登记证复制件、购买发票复制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②租赁的必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制件、车辆行驶证复制件、车辆登记证复制件、购买发票复制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勤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19062

质疑联系人:王娇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1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A座601-6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黎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107529

质疑联系人:李雪琴

质疑联系方式:1599027724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1500号8号楼 1201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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