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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清市中小学教师思政教学能力提升及项目化成果培育研修班、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未来名师培养对象研修班、中小学督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5月08日 16: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福清市中小学教师思政教学能力提升及项目化成果培育研修班、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未来名师培养对象研修班、中小学督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
品目

采购单位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行政区域福清市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6:2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宁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28296
采购单位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东皋社区文兴路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22165812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广场SOHO 5号楼172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32829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1]GWCG[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福清市中小学教师思政教学能力提升及项目化成果培育研修班、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未来名师培养对象研修班、中小学督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3 09:30:00,更正为:2026-06-0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13 09:30:00,更正为:2026-06-04 09:30:00。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评标指标34)1.1中小学教师思政教学能力提升及项目化成果培育研修班,外出培训共160人,分2个班,头尾天共6天,按5天收费,每人每天培训场地费、食宿费等合计不超过450元(不含师资费,每个班师资费不超过4万元,2个班师资费不超过8万元);本地培训费用不超过20万元(含专家课酬、指导费、食宿费、交通费等,按实际计算)。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未来名师培养对象研修班80人,外出培训头尾天共6天,按5天收费,每人每天培训场地费、食宿费等合计不超过450元(不含师资费,师资费不超过4万元)。中小学督学专项培训班160人,外出培训头尾天共5天,按4天收费,每人每天培训场地费、食宿费等合计不超过450元(不含师资费,每个班师资费不超过3.2万元,2个班师资费不超过6.4万元)。以上项目师资费均应根据相关规定按实际计算。

(评标指标35)1.2中小学教师思政教学能力提升及项目化成果培育研修班分阶段结算,其中本地培训阶段的项目费用待论文成果验收完成后再结算。

更正为:

(评标指标34)1.1中小学教师思政教学能力提升及项目化成果培育研修班,外出培训共160人,分2个班,头尾天共6天,按5天收费,每人每天培训场地费、食宿费等合计不超过450元(不含师资费,每个班师资费不超过4万元,2个班师资费不超过8万元);本地培训费用不超过20万元(含专家课酬、指导费、食宿费、交通费等,按实际计算)。以上项目师资费均应根据相关规定按实际计算。

(评标指标351.2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未来名师培养对象研修班80人,外出培训头尾天共6天,按5天收费,每人每天培训场地费、食宿费等合计不超过450元(不含师资费,师资费不超过4万元)。中小学督学专项培训班160人,外出培训头尾天共5天,按4天收费,每人每天培训场地费、食宿费等合计不超过450元(不含师资费,每个班师资费不超过3.2万元,2个班师资费不超过6.4万元)。以上项目师资费均应根据相关规定按实际计算。

★1.3中小学教师思政教学能力提升及项目化成果培育研修班项目分阶段结算,其中,外地培训结束后,每个外地培训班先支付80%的费用,其余20%的费用及本地培训阶段的费用待论文成果验收完成后再结算。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中: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6

合同支付方式

1、进度款,待培训结束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报销材料(例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等)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更正为: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6

合同支付方式

1、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8、其他,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8

其他

关于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中小学教师思政教学能力提升及项目化成果培育研修班项目1、外地培训结束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按采购人确认的每个外地培训班应结算费用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采购人在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30日内先行支付每个外地培训班应结算费用的80%;2、其余20%的费用及本地培训阶段费用,待论文成果验收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采购人在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费用。本招标文件中关于合同支付方式的说明若有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表述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更正有修改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需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请特别注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龙山街道东皋社区文兴路62号

联系方式:0591-22165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广场SOHO 5号楼1725室

联系方式:0591-87328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宁

电话:0591-87328296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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