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05月09日 20: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蕉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9日 20:2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邱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63836777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飞鸾街北区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339120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卓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5梯90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163836777 | ||
| 附件: | |||
| 附件1 | 实测拆除范围红线图.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02]FJZZXM[CS]2026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4 09:00:00,更正为:2026-05-15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5-14 09:00:00,更正为:2026-05-15 09:00:00。
更正内容:
1、“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为新建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面积约83008m²。按照区温福高铁建设指挥部会议精神,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项目包括红线、环保线和环境敏感点房屋,含建筑渣土处置以及后续保护性拆除工作。
更正为:1、本项目为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为新建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面积约83008m²。按照区温福高铁建设指挥部会议精神,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项目以实测拆除范围红线图为准,含建筑渣土处置以及后续保护性拆除工作。
-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本项目为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为新建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面积约83008m²。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项目包括红线、环保线和环境敏感点房屋、建筑渣土处置以及后续保护性拆除工作,包含所有房屋拆除物的清运。
更正为:本项目为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为新建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面积约83008m²。温福高铁(飞鸾段)房屋拆除工程项目以实测拆除范围红线图为准,含建筑渣土处置以及后续保护性拆除工作。
-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在原采购文件二、技术要求增加以下条款:):★12、明确拆除物残值及可回收物的归属与处置权: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产生的全部废旧物资、可回收残值(包含但不限于钢筋、钢材、金属构件、铝合金门窗、管材、可利用构配件等)所有权人为项目征收单位,处置权归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需在工期内完成上述拆除残值的合规清运处置。
4、 再次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原公告(含第一次更正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9:00:00,现更正为:2026年05月15日 09:00:00。
原公告(含第一次更正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9:00:00,现更正为:2026年05月15日 09:00:00。
5、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更正为: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交付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阅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飞鸾街北区1号
联系方式:18033912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卓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5梯909室
联系方式:1316383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峰
电话:13163836777
福建卓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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