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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口腔医院食材配送及食堂管理(二次)(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11日 08: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口腔医院食材配送及食堂管理(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营口市口腔医院
行政区域营口市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8: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佰辉
项目联系电话15042738913
采购单位营口市口腔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金牛山大街西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7-3506810
代理机构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42738913
公告信息
 
营口市口腔医院食材配送及食堂管理(二次)(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5-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800-009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口腔医院食材配送及食堂管理(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12时5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15042738913,联系人:吴佰辉。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口腔医院
地  址:金牛山大街西6号
联系方式:0417-3506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
联系方式:15042738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佰辉
电  话:1504273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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