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工程(弱电专项)的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11日 16: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工程(弱电专项)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 16: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素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6587311 | ||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湖市南市路35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3-851286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8658731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482261320230000008-中际代理(平) 2026-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工程(弱电专项)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清单 | 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CNAS认证)测试报告 | 需提供得到CMA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该技术参数证明材料 |
| 2 | (二)资信及技术分(70分) 1、投标人综合实力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集成及服务专项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音视频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集成及服务专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音视频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 | (二)资信及技术分(70分) 4、技术方案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设计理念的科学性、技术运用的先进性以及方案构成的完整性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0,4.0,3.0,2.0) | 1.根据投标人按照采购需求提供的技术方案设计理念的科学性、技术运用的先进性以及方案构成的完整性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0,4.0,3.0,2.0) |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 5 | 开标时间 | 2026年5月 12 日14:30时 | 2026年5月26日14:30时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采购文件的其他部分不变。凡本次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平湖市南市路3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128696
质疑联系人:武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128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素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587311
质疑联系人: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0603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6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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