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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无废城市”数字化平台、危险废物数字化交易平台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5月11日 17: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无废城市”数字化平台、危险废物数字化交易平台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绵阳市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7:1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9日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杰
项目联系电话0816-2607999
采购单位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16-2556706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B区26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16-26079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60001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废城市”数字化平台、危险废物数字化交易平台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部分其他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20 10:00:00,更正为:2026-05-2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20 10:00:00,更正为:2026-05-27 10:00:00。

一、本项目采购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允许中小企业、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参加投标。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本采购包通过以下措施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如投标人以非联合体形式、非合同分包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如投标人采用合同分包方式参加本采购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二、修改招标文件部分其他内容,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0816-2556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B区26栋3楼

联系方式:0816-260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杰

电话:0816-2607999

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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