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公安局会议系统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5月12日 17: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会议系统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隆昌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隆昌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2日 17:2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1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海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3993509 | ||
| 采购单位 | 隆昌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街16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2-39168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 (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2-3993509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5.12.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60000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会议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22 09:30:00,更正为:2026-05-2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22 09:30:00,更正为:2026-05-29 09:30:00。
更正一:将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2、“技术参数要求”中序号22高清投影机的技术参数要求 更正为:“1、显示方式 3LCD;2、芯片尺寸 3x0.64;3、物理分辨率 ≧1920*1200;4、光通量 :中心亮度 ≧5500流明;5、照度均匀性 ≥85%;6、光源:激光;7、对比度(FOFO) >5000000:1; 8、镜头:1.5~2.08,17.2~27.7mm;9、投射比 1.2~2.0:1;10、聚焦范围 30-300;11、聚焦 手动;12、镜头位移 0%~+60%;13、光源寿命(标准/ECO1/ECO2) 20000H至30000H;14、画面宽高比 16:10(兼容4:3/16:9);15、噪音(标准/节能) TGT:37dB(标准)28dB(节能);16、遥控器 :红外;17、过滤网 :W/F;18、过滤网寿命 ≧7000H”。
更正二:将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评审内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0.5分。 注:……”更正为:“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
更正三:将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评审内容“技术参数要求”的备注更正为:“……注:1.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①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 ②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2.以上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对应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佐证材料,未提供不满足均不得分。4.其他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仅需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满足,未响应或负偏离视为不满足且对应的项不得分。”
以上更正事项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钟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公安局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街169号
联系方式:0832-3916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 (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联系方式:0832-3993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海女士
电话:0832-3993509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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