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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芦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5月13日 11: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和县芦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平和县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1:4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0日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婷1
项目联系电话15980869687
采购单位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平和县芦溪镇府前街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5011470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西路33号4幢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8086968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8]FJZL[TP]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和县芦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第三章商务文件第8条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6-05-11,更正为:2026-05-13。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5-13,更正为:2026-05-2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4 15:00:00,更正为:2026-05-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5-14 15:00:00,更正为:2026-05-22 09:30:00。

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商务文件第8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8

其他

1、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供应商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监理人收到申请后14天内审核完毕,报采购人复核。 (3)采购人收到审核资料后14天内,按审核确认的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月进度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 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且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后支付结算审核价的97%。 (2)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退还( 不计利息),(因系统固化原因,付款方式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更正为: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8

其他

1、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供应商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监理人收到申请后14天内审核完毕,报采购人复核。 (3)采购人收到审核资料后14天内,按审核确认的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月进度款。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90%。

3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审核完成后,且工程完工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2)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即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因系统固化原因,付款方式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芦溪镇府前街57号

联系方式:17750114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西路33号4幢3号

联系方式:1598086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婷1

电话:15980869687

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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