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芦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5月13日 11: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和县芦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平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3日 11: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燕婷1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80869687 |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州市平和县芦溪镇府前街5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501147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西路33号4幢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8086968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8]FJZL[TP]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和县芦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6-05-11,更正为:2026-05-13。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5-13,更正为:2026-05-2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4 15:00:00,更正为:2026-05-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5-14 15:00:00,更正为:2026-05-22 09:30:00。
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商务文件第8条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8 | ★ | 其他 | 1、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供应商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监理人收到申请后14天内审核完毕,报采购人复核。 (3)采购人收到审核资料后14天内,按审核确认的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月进度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 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且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后支付结算审核价的97%。 (2)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退还( 不计利息),(因系统固化原因,付款方式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
更正为: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8 | ★ | 其他 | 1、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供应商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监理人收到申请后14天内审核完毕,报采购人复核。 (3)采购人收到审核资料后14天内,按审核确认的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月进度款。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 3、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审核完成后,且工程完工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2)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即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因系统固化原因,付款方式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芦溪镇府前街57号
联系方式:17750114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西路33号4幢3号
联系方式:15980869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婷1
电话:15980869687
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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