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差市院区一站式非医疗板块保障服务-2026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13日 18: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差市院区一站式非医疗板块保障服务-2026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3日 18:2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老师、吴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分机:80851、80870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解放路2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612200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6510091/86510092/8651009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ZX2026-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差市院区一站式非医疗板块保障服务-202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对2026年5月13日组织的踏勘,采购人针对现场踏勘中潜在供应商书面提出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1、针对该项目付款条件,考虑项目采购内容属于医疗运维服务,为确保医疗运行安全,降低供应商违约风险,故不对付款条件进行修改。
2、针对“污水处理运维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业绩资料将无法满足暗标盲评所需条件的情形,建议删除“污水处理运维服务”业绩要求。
3、针对绿植租赁数量能否明确的问题,因绿植涉及日常维护问题,存活率无法保障,故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评估。
4、针对化粪池数量和面积、外墙清洗和玻璃幕墙清洗面积能否明确的问题,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评估。
5、针对资信证明相关问题,招标文件中已详细说明,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根据以上答复对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删除第49页污水处理运维服务中的:“2.6.1.2具有近三年的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业绩。”
2、将第104页七、其他要求第11条中的:“a、污水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的人员须应持电工证及相关证书上岗,满足岗位的基本要求。维护运行操作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经历或业绩。”修改为“a、污水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的人员须应持电工证及相关证书上岗,满足岗位的基本要求。”;将“b、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方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修改为“b、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及形式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地址:西安市解放路21号
联系方式:029-61220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联系方式:029-86510091/86510092/86510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吴老师
电话:分机:80851、80870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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