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进口设备)的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15日 16: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进口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6:0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林、陈怡、杨镜玉
项目联系电话13116301763
采购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贵州民族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1-88928643
代理机构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1630176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MCHC-DZ-ZG20268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贵州民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实验平台建设项目(进口设备)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第二节 商务要求-五、付款方式,更正前内容: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收到全部采购货物的离岸证明或发货证明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设备到校后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90%,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资料,采购人走完校内支付流程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全部合同款。;更正后内容:(1)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预付款项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本合同结束。 (2)合同签订,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预付款保函,并确定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收到全部采购货物的离岸证明或发货证明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90%,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资料,采购人走完校内支付流程后按程序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余下的合同款。; 

更正日期: 2026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guizhou.gov.cn/)交易系统内查看并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并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民族大学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贵州民族大学 

联系方式: 0851-88928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联系方式: 13116301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林、陈怡、杨镜玉 

电    话: 13116301763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