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医疗保障局芦山县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5月19日 15: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芦山县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芦山县医疗保障局 | ||
| 行政区域 | 芦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9日 15: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1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5-3663666 | ||
| 采购单位 | 芦山县医疗保障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芦山县芦阳街道友谊路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5-65255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北环东路9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5-366366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826202600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芦山县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中“第二章,2.1.投标人须知附表,第8点代理服务费★”费用更正为: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乘以1.5%计算,本项目定额计取代理服务费及税费,合计金额70500元;
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芦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6529748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山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友谊路8号
联系方式:0835-6525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北环东路95号
联系方式:0835-366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5-3663666
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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