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2026-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25日 10:3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2026-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 10:3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岑宝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501136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新邕路16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55106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玉洞大道3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550113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6-G3-990296-NNS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2026-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补充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说明 无 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请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登录广西政采云平台,进入“资格审查要求”板块,选择“其它”端口,上传以上关于缴纳税收材料。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
地 址: 南宁市新邕路167号
联系方式:0771-5510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玉洞大道33号
联系方式:0771-5501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宝连
电 话:0771-5501136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