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2026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25日 17: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2026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 17: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甘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52166105转8029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831488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 39 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甘雯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0-NJYP-G2026-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2026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更正为:7.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服务之日起,为期一年。
(2)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更正为:二、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服务之日起,为期一年。
(3)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五、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按月结算,本月结清上月费用。遇甲方财政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支付的,由双方协商而定。 更正为:自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服务之日起按月结算,本月结清上月费用。遇采购人财政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支付的,由双方协商而定。
(4)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更正为:自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服务之日起,为期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月结算,本月结清上月费用。遇甲方财政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支付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更正为:自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服务之日起按月结算,本月结清上月费用。遇甲方财政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支付的, 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更正日期:2026-05-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
联系人:葛警官
联系电话:025-83148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 39 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7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5-52166105转8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话:025-52166105转802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100-NJYP-G2026-001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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