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开区“一企一管+拦污坝”一体化系统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26日 08: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春经开区“一企一管+拦污坝”一体化系统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江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08: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16日 | 更正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蓝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07959382 | ||
| 采购单位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2066578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0795938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明月-JKQ2026-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经开区“一企一管+拦污坝”一体化系统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内容:“(4)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更正为:“(4)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由于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无法提供分项报价,即只提供总报价即可)” 2.评审标准“运维保障”中:“提供实验室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实验室内部实景照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更正为:“提供实验室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3年或以上)、实验室内部实景照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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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联系方式:18720665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联系方式: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女士
电话:1350795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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