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语音识别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28日 23: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语音识别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8日 23: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0-8085268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柯城区紫荆西路1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0-30290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0-808526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80226260001000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语音识别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方案讲解演示” | (1)现场演示时间:20分钟,含专家提问环节。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若讲解演示人员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现场签到,不得讲解演示。 (2)现场演示地点: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2单元4楼会议厅 。 (3)现场演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演示人员请自行准备相关设备及网络环境进行现场讲解。投标方案讲解演示人员须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 | (1)现场演示时间:20分钟,含专家提问环节。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若讲解演示人员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现场签到,不得讲解演示。 (2)现场演示地点: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2单元4楼会议厅 。 (3)现场演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演示人员请自行准备相关设备及网络环境进行现场讲解。投标方案讲解演示人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演示地址进行签到。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 |
| 2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无效标情形” | (10)商务技术自评分中,客观分自评总分低于商务技术客观分总分60%或主观分自评总分低于商务技术主观分总分60%的; | 删除 |
| 3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八、合同签订及其他”中“(二)特别说明” | 1、▲商务技术自评分中,客观分自评总分低于商务技术客观分总分60%或主观分自评总分低于商务技术主观分总分60%的,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 注:①应提供材料才得分的,如未提供材料又自评得分的,应扣除此项自评得分后计算是否低于上述60%的要求。②每项客观分自评分与评审得分不一致的,评审专家认为属于材料提供错误的,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做相应处理;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 删除 |
| 4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2、系统支持中文普通话、英文以及≥150种方言口音的免切换语音识别转写;(出具带有 CMA的检测报告证明或提交相应承诺。) | ★2、系统支持中文普通话、英文以及≥27种方言口音的免切换语音识别转写;(出具带有 CMA的检测报告证明或提交相应承诺。) |
| 5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3、为确保庭审语音识别效果,系统支持中文普通话的识别字准确率≥99.5%;支持多种方言口音识别字准确率≥95%;(出具带有 CMA的检测报告证明或提交相应承诺。) | ★3、为确保庭审语音识别效果,系统支持中文普通话的识别字准确率≥95%;支持多种方言口音识别字准确率≥95%;(出具带有 CMA的检测报告证明或提交相应承诺。) |
| 6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4、多方言口音识别延时≤600毫秒。在国产化配置下运行,平均子句响应时间≤570 毫秒;(出具带有 CMA的检测报告证明或提交相应承诺。) | ★4、语音识别延时≤600毫秒。平均子句响应时间≤570 毫秒;(出具带有 CMA的检测报告证明或提交相应承诺。) |
| 7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 | (一)资格审查须知 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 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 (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 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表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表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表6:无违法失信的声明函 表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表8: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 表9: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 删除 |
| 8 | 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人员配备”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安装、培训等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根据人员配备数量、类似工作经验、人员专业资格能力等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0,步长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书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在投标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任何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安装、培训等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根据人员配备数量、类似工作经验、人员专业资格能力等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书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在投标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任何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9 | 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现场演示” | 1、为实现开庭普通话带衢州方言口音识别效果,需支持普通话带衢州方言口音识别,采用统一发言录音进行转写,转写准确率达到97%(含)以上得4分,达到96%(含)以上得2分,达到95%(不含)以上得1分; 2、考虑到开庭过程存在不同方言口音当事人情况,需支持方言口音免切换识别,采用统一发言录音进行转写,根据口音直接切换转写得2分,转写中断或不成功不得分;转写准确率达到97%(含)以上得2分,达到96%(含)以上得1分,达到95%(不含)以上得0.5分; 3、为保障语音庭审回溯便捷性,需提供庭后回溯页面,支持庭后录音及转写内容同步回溯的得2分,只支持转写内容回溯的得1分,不支持回溯不得分。 注:演示环节只支持现场演示,由演示厂家自行准备演示环境,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视频、demo、幻灯片等均不得分。 (时间不超过20分钟) | 演示环节只支持现场演示,由演示厂家自行模拟开庭现场局域网环境,不接入互联网,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视频、demo、幻灯片等均不得分。演示产品与所投产品一致(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一、演示语音庭审系统语音识别转写功能 1、为实现开庭现场普通话语音识别效果,采用统一发言录音进行转写,按标准文本计算转写文本的准确率,转写准确率达到97%(含)以上得8分,达到96%(含)以上得4分,达到95%(不含)以上得2分。 注:准确率计算口径与样本说明 1)术语与口径定义 1.转写文本:指系统输出的最终转写结果(含时间轴信息不作为准确率计算内容)。 2.标准文本:指对测试录音人工校对形成的标准参考稿,作为唯一比对依据。 3.准确率口径:采用字准确率(Character Accuracy Rate, CAR)进行统计,计算公式如下: 字准确率(%)= ((总字数-错字数)/总字数)×100%;其中“错字数”包括:漏字、增字、错字、颠倒等导致与标准文本不一致的情况,标点符号不纳入统计范围。 4 专有名词与数字规范:人名、地名、机构名、专业术语以标准文本为准。数字允许“阿拉伯数字/中文数字”在不改变数值含义前提下视为等价(如“10”与“十”)。 2)测试样本与环境要求 1.录音来源:统一提供的发言录音应为同一批次、同一格式文件,作为所有演示方的共同测试集。 2.音频格式:采样率:≥16kHz(推荐16kHz);声道:单声道(mono);格式:WAV/PCM 3)统计方法与计分规则执行方式 1.统计单位:按每段录音分别计算字准确率,并给出各段结果与平均值。 2.平均准确率计算: 采用按字数加权平均:总正确字数/总字数×100%。 3.转写成功判定: 若系统对某段录音出现无法输出文本、明显输出为空、或输出与音频内容无关的异常结果,判定该段转写失败。 4.结果确认与留痕: 测试时应保存:原始音频、系统输出文本、标准文本、逐段准确率统计表、平均值计算过程,以便复核。 |
| 10 | 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①故障响应时间及工作流程、②售后服务方案、③定期检修或保养维护方案、④后续易损件及配件更换方案。(评分范围3,2,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①故障响应时间及工作流程、②售后服务方案、③定期检修或保养维护方案、④后续易损件及配件更换方案。(评分范围4,3,2,1,0)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柯城区紫荆西路1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29072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9957086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号楼2单元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8085268
质疑联系人:周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0-80852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荷三路行政中心9号楼210办公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0-30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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