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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高中校区建设项目用具设备采购项目办公家具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2026年05月29日 18: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高中校区建设项目用具设备采购项目办公家具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湛江市教育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9日 18:1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7日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7593585812
采购单位湛江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76号湛江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9-3354115
代理机构名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93585812
附件:
附件1集采清单.pdf
附件2附件: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CG2026--G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湛江学校高中校区建设项目用具设备采购项目办公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采购人来函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主要商务要求

“4.不予退还的情形(3)乙方违反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约定”更正为:“4.不予退还的情形(3)乙方违反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采购文件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十、付款

“4.付款时间内如甲方已在约定时间内向湛江市财政局请款视为甲方已按时支付,湛江市财政局拨款有延迟的,乙方谅解此情况,并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删除该条款。

三、采购文件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十二、履约保证金

“4.不予退还的情形。(3)乙方违反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约定”更改为:“4.不予退还的情形。(3)乙方违反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因此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湛江市教育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76号湛江市教育局

联系方式:0759-3354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8楼

联系方式:07593585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7593585812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2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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