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区神经重症监护室(NICU)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03日 08: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区神经重症监护室(NICU)装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昆明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3日 08:1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9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金辉、李宇姮、王石林、张俊、张广闻
项目联系电话0871-68308282、68308030-633
采购单位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昆明市青年路504号、北京路12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1-67390661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1-68308282、68308030-6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MZC2026-C2-01072-YNZZ-00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区神经重症监护室(NICU)装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文件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1)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并以采购人出具的书面证明办理免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相关手续。
(2)若供应商违反本磋商文件有关履约保证金的约定,供应商无权收回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1)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并以采购人出具的书面证明办理免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相关手续。
(2)若供应商违反本磋商文件有关履约保证金的约定,供应商无权收回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采购人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逾期退还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同规定支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事项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昆明市青年路504号、北京路1228号

联系方式:0871-67390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金辉、李宇?、王石林、张俊、张广闻

电 话:0871-68308282、68308030-633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