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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国产化升级部署服务(2026年)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澄清公告

2026年06月03日 15: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国产化升级部署服务(2026年)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5:4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7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采购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龙湖区黄山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25647496
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花园1栋3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4-8817979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G2026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国产化升级部署服务(2026年)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澄清“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内容:

关于采购文件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递交要求,现予以澄清:

根据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最新管理规定,证书禁止依托互联网传送、线上上传及平台公示。现就相关资料递交要求明确如下各投标人须自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复印件,单独密封装袋;密封袋封面粘贴标识标签,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开标时间、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全部资质核验材料应在 2026 年 6 月 18 日 (开标当日)上午09:30前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4 室完成现场核验。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资质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原采购文件与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龙湖区黄山路26号

联系方式:18025647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花园1栋3楼-4楼

联系方式:0754-88179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54-88179796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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