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2026年06月03日 16: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后勤综合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汉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广汉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3日 16:2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8-5248373 | ||
| 采购单位 | 广汉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汉市西安路三段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8-524837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街道成都大道南一段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8-551305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6812026000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后勤综合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包1和包2,报价说明中:第3条更正为:3.法定计提费用:①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计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员工年工资总额×2%。②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计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基金年缴纳额=本项目员工年工资总额×1.5%。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财政部及德阳市《德阳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保障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6%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供应商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人民医院
地址:广汉市西安路三段9号
联系方式:0838-5248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街道成都大道南一段1号
联系方式:0838-5513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38-5248373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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