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殡葬管理所殡仪馆物业承揽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6月03日 16: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殡仪馆物业承揽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资阳市雁江区殡葬管理所
行政区域雁江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6:3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1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26920202
采购单位资阳市雁江区殡葬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花椒村五社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26010224
代理机构名称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269202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0022026000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殡仪馆物业承揽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6-04,更正为:2026-06-0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05 10:00:00,更正为:2026-06-09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6-05 10:00:00,更正为:2026-06-09 10:00:00。

更正以下相关内容:

一、3.2.技术要求、2.人员岗位配置标准中:

“持有园林绿化证书”修改为:具有园林绿化工作经验。

“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增加“投标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持有特种作业证”修改为:持有电工作业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备注“提供的学历、证书等材料尽量采用彩色复印,若采用黑白复印,复印页需有显示清晰字迹。(所有人员的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件都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在投标文件里面要求提供响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修改为:签订合同时,供应商须提供所有人员的学历证明、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雁江区财政监督电话:028-2692095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雁江区殡葬管理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花椒村五社

联系方式:02826010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资阳市雁江区沱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28-26920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8-26920202

资阳市雁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03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