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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安大街照明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03日 16: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安大街照明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行政区域康保县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6:4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4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跃兵
项目联系电话0313-2019982
采购单位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康保县静安大街自来水公司院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3-5551716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中胜至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 张家口市 市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1层4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201998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ZZ-2026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安大街照明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Annc-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安大街照明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安大街照明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SZZ-2026002二、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5.采购需求”中序号9与序号10的采购数量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二、技术标内容”中的采购数量不一致,变更内容如下。原公告内容:序号9:落地式配电箱2台;序号10:电缆保护管1380m。现更正为:序号9:落地式配电箱1台;序号10:电缆保护管1300m。三、法律依据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综上所述,将原定于2026年6月5号上午9:15第一开标室开标改为2026年6月18号上午9:00第一开标室开标。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康保县静安大街自来水公司院内

联系方式:0313-5551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中胜至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张家口市 市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1层41号

联系方式:0313-2019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跃兵

电 话:0313-2019982

五、附件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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