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昌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更正公告(三)

2026年06月03日 17: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昌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
品目

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连云港市开发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7:1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9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召化
项目联系电话0518-82348503
采购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50739110
代理机构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2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召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91-JZCG-G2026-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昌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智能讯问一体机。
现更正为: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智能问询一体机。

采购文件“第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中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

根据合同法相关精神,双方约定,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无特殊原因迟延交货,按每迟延一日扣除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扣除上限不超过总价款的10%。

现更正为:

12

根据合同法相关精神,双方约定,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无特殊原因迟延交货,按每迟延一日扣除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扣除上限不超过总价款的10%。

(三)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九、履约验收要求” :

根据合同法相关精神,双方约定,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无特殊原因迟延交货,按每迟延一日扣除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扣除上限不超过总价款的10%。

现更正为:

根据合同法相关精神,双方约定,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无特殊原因迟延交货,按每迟延一日扣除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扣除上限不超过总价款的10%。

(四)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3)商务分

技术性能

信息发布控制终端(1分):

配置内存16G内存在此基础上,内存每增加一个基数,增加得分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现更正为:

技术性能

信息发布控制终端(1分):

配置内存8G内存在此基础上,内存每增加一个基数,增加得分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更正日期:2026-06-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518-81865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21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8-82348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8-8234850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791-JZCG-G2026-0007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