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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瓶窑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04日 10: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瓶窑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0:2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5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13758165292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8551472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A座150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581652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10265190120000028-HSZFCG2026-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瓶窑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四、车辆与人员要求:(2)中标人所配置垃圾清运车辆在总质量满足上述条件下,核定载重量须达10吨及以上(此条所指垃圾清运车辆指集镇生活垃圾外运至区、镇制定垃圾处置场所的运输车辆)且所有车辆需配备行车记录仪及GPS定位系统和车裁称重系统,相关数据必须与区城管局系统平台对接完成。(2)中标人所配置垃圾清运车辆在总质量满足上述条件下,总质量须大于或等于16吨及以上(此条所指垃圾清运车辆指集镇生活垃圾外运至区、镇指定垃圾处置场所的运输车辆)且所有车辆需配备行车记录仪及GPS定位系统和车裁称重系统,相关数据必须与区城管局系统平台对接完成。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51472

质疑联系人:许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8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A座150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165292

质疑联系人:张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2286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1201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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