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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关于黔南州公安局购买食堂社会化服务(局机关食堂和特警支队食堂)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08日 14: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黔南州公安局购买食堂社会化服务(局机关食堂和特警支队食堂)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4:0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1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婷婷、彭燕燕、唐昊
项目联系电话15608540889
采购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都匀市沙包堡街道西山大道北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4-8229511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都匀市沙包堡街道西山大道中段南州国际香山里商铺4层4-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0854088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WS-2026-6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黔南州公安局购买食堂社会化服务(局机关食堂和特警支队食堂)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52100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前后不一致 须知前附表1.33▲落实政府的采购政策说明及采购标的及对应所属行业:二、(1)本项目B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预留金额比例100%,其中本项目预留小微企业比例为100%。所提供的服务须是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型企业承接,(中小企业预留100%)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前后不一致以采购公告及须知前附表1.11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1)本项目A包、B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预留金额比例100%,其中本项目预留小微企业比例为100%。所提供的服务须是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标红位置,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都匀市沙包堡街道西山大道北段            

联系方式:0854-8229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万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都匀市沙包堡街道西山大道中段南州国际香山里商铺4层4-3号              

联系方式:15608540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33392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婷婷、彭燕燕、唐昊

电    话:1560854088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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