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7年餐厅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更正事项公告(二次)
2026年06月08日 16:5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7年餐厅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 ||
| 品目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中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8日 16:5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白艳、王宁、宋晓楠、潘琼英、王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8671262 | ||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宁县政府大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5-57971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8671262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AH-ZC-2026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2027年餐厅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6-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现更正为:3.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物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无法查询的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查询范围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中一、四标段投标人还须提供《定点屠宰证》或投标人与定点屠宰机构签订的定点屠宰协议(须提供该定点屠宰机构的营业执照、定点屠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该定点屠宰机构公章);一标段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须满足宁夏少数民族的餐饮风俗习惯(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注:若投标人如属于无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以上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要求条款3.1 - 3.9响应文件中附清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更正日期: 2026-06-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宁县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0955-5797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
联系方式:0951-8671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谢孟媛
电话:0955-57971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白艳、王宁、宋晓楠、潘琼英、王燕
电话:0951-8671262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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