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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5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6月10日 17: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2025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0日 17:2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2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瑾南、张凌璇、胡静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52770
采购单位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783684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75277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HMZB[GK]2026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2025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6-09,更正为:2026-06-1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23 09:00:00,更正为:2026-06-26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23 09:00:00,更正为:2026-06-26 09:00:00。

1.原招标文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采购包1“商务项”中“1.业绩: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采购合同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应包含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业绩情况......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更正为“1.业绩: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采购合同为准)由投标人(或与投标人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供应商)在国内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应包含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得0.6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采购包2“商务项”中“1.业绩: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采购合同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应包含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业绩情况......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更正为“1.业绩: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采购合同为准)由投标人(或与投标人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供应商)在国内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应包含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得0.6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3.原招标文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2、其他:采购包1、采购包2现场演示要求:(1)演示顺序现场随机抽取完毕后,投标人按顺序进行演示,演示时间每家不超过5分钟/包。本项目有多个采购包,若投标人同时投多个采购包,演示前由采购人从现场提供的4份样品中随机抽取每个采购包的演示样品序号,演示环节投标人须按采购包1、采购包2的顺序一一进行演示,演示结果由投标人委托的现场演示操作人员签字确认。(2)现场演示操作人员须持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并遵守现场演示相关纪律。未提供相应材料的不得参与演示,演示得分按0分计取。(3)演示现场只提供电源,投标人自行准备演示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设备,包括上网设施条件等。投标人的演示过程中若因投标人及其设备自身原因出现故障或演示不符合要求的,该演示项不得分。(4)中标人若所提供实物与现场演示的产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现场演示的产品相符的货物。(5)本项目如需复核,评标委员会将不再针对演示内容进行审核。”更正为2、其他:采购包1、采购包2现场演示要求:(1)演示顺序现场随机抽取完毕后,投标人按顺序进行演示,演示时间每家不超过5分钟/包。本项目有多个采购包,若投标人同时投多个采购包,演示前由采购人从现场提供的4份样品中随机抽取每个采购包的演示样品序号,演示环节投标人须按采购包1、采购包2的顺序一一进行演示,演示结果由投标人(或与投标人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供应商)委托的现场演示操作人员签字确认。(2)现场演示操作人员须持投标人(或与投标人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供应商)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由投标人(或与投标人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并遵守现场演示相关纪律。未提供相应材料的不得参与演示,演示得分按0分计取。(3)演示现场只提供电源,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设备离线或在线方式演示,并自行准备演示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设备,包括上网设施条件等。投标人的演示过程中若因投标人及其设备自身原因出现故障或演示不符合要求的,该演示项不得分。(4)中标人若所提供实物与现场演示的产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现场演示的产品相符的货物。(5)本项目如需复核,评标委员会将不再针对演示内容进行审核。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4号

联系方式:0591-878368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0591-87752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瑾南、张凌璇、胡静

电话:0591-87752770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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