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文化和旅游局旬邑县无人机编队表演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6月10日 17:2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旬邑县无人机编队表演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旬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 ||
| 行政区域 | 旬邑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0日 17:2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毛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33253042 | ||
| 采购单位 | 旬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旬邑县泰塔路泰塔文化广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3461387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3325304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QSZB2026-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旬邑县无人机编队表演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6]10号文规定,服务类采购项目评审因素中主观分占比不超过40分的规定,现对磋商文件3.6评分标准进行变更。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3.6条评分标准,评审分项变更为1.磋商报价25分;2.总体策划方案10分;3.无人机表演方案12分;4.设备配置6分;5.安全风险因素分析及措施4分;6.应急预案及措施4分,7.服务承诺4分;8.项目组人员15分;9.业绩20分。具体变更以磋商文件为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旬邑县泰塔路泰塔文化广场
联系方式:029-34613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08室
联系方式:029-33253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凯
电话:029-33253042
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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