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江北新区户籍70周岁以上“安康关爱”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15日 15: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江北新区户籍70周岁以上“安康关爱”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 ||
| 品目 | 人寿保险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江北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5日 15:5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顾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69576310 | ||
| 采购单位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588871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34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顾媛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92-JSDY-C2026-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江北新区户籍70周岁以上“安康关爱”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成交标准中第9项赔偿时间承诺
(1)承诺符合理赔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7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特殊或重大案件20个工作日完成赔偿义务的,得10分。
(2)承诺符合理赔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5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特殊或重大案件15个工作日完成赔偿义务的,得5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第三章成交标准中第9项赔偿时间承诺
(1)承诺符合理赔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5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特殊或重大案件15个工作日完成赔偿义务的,得10分。
(2)承诺符合理赔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7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特殊或重大案件20个工作日完成赔偿义务的,得5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06-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25-58887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人:周工、祝工
联系电话:025-69576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祝工
电话:025-6957631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附件:JSZC-320192-JSDY-C2026-000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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