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八中敬业楼加固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6月16日 18:2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溪八中敬业楼加固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安溪第八中学 |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6日 18:2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田东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05907536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安溪第八中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蓬莱镇蓬溪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888338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33号水产大厦12楼南北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0590753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24]T[CS]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八中敬业楼加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补充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胶、粘钢胶、装饰材料等),均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其他环保相关规范要求,不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三、商务条件 - 其他商务要求:
“4.3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违约金2000元/天;逾期达到10天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且成交供应商仍需按上述标准承担逾期违约金。”
更正为:
“4.3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逾期开工、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需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逾期达到3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且成交供应商仍需按上述标准承担逾期违约金。
4.3.1由于成交供应商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违约金2000元/天;逾期达到10天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且成交供应商仍需按上述标准承担逾期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安溪第八中学
地址:安溪县蓬莱镇蓬溪村
联系方式:13788833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33号水产大厦12楼南北侧
联系方式:13505907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东东
电话:13505907536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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