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血液中心无偿献血媒体宣传(一)(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17日 11: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无偿献血媒体宣传(一)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血液中心 | ||
| 行政区域 | 河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7日 11: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杜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3086836 |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血液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70410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308683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GJ-260124-00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偿献血媒体宣传(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Annc
更正内容:合同包1:无偿献血媒体宣传及主题活动(HBGJ-260124-001)中采购需求商务标内容“2)具备石家庄地铁1、2、3号线全线路全部PIS电视屏(站厅+站台+车厢)合法运营权或有效代理授权,需提供完整、有效的权属/代理证明文件。”变更为“*2)具备石家庄地铁1、2、3号线全线路全部PIS电视屏(站厅+站台+车厢)合法运营权或有效代理授权,需提供完整、有效的权属/代理证明文件”;付款方式由“每项活动结束后,乙方应当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甲方自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之日起30日内安排电汇支付合同价款的100%给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变更为“本项目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包1采用分三期据实结算方式执行,付款节点分别为:合同生效且项目执行满三个月、项目执行满六个月、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各节点均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合规服务金额进行结算,累计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每期结算金额经双方核对确认后,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合规有效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若中标供应商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约定标准,采购人有权延期或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本项目最终付款细则、履约及结算要求,均以双方正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合同包1:无偿献血媒体宣传及主题活动(HBGJ-260124-001)中采购需求技术标内容中的“1)地铁电视。12个月持续投放。覆盖1、2、3号线全部PIS电视屏(站厅+站台+车厢),投放规格:不少于15秒公益广告片,高频轮播,工作日(7:00-9:00、17:00-19:00高峰时段)每15分钟1次,平峰时段每30分钟1次;周末及节假日全时段每20分钟1次,每日曝光不少于100次;设备及技术要求:地铁车载/站台电视终端统一采用高清液晶显示屏,适配地铁室内强光/弱光环境;播放终端搭载专业媒体播放服务器,支持循环播放、定时播放、断点续播,网络传输稳定无延迟;视频格式支持MP4、AVI主流格式,设备运行稳定无卡顿、无黑屏、无断播、无花屏,投放期间配合做好设备运维保障。”变更为“*1)地铁电视。12个月持续投放。覆盖1、2、3号线全部PIS电视屏(站厅+站台+车厢),投放规格:不少于15秒公益广告片,高频轮播,工作日(7:00-9:00、17:00-19:00高峰时段)每15分钟1次,平峰时段每30分钟1次;周末及节假日全时段每20分钟1次,每日曝光不少于100次;设备及技术要求:地铁车载/站台电视终端统一采用高清液晶显示屏,适配地铁室内强光/弱光环境;播放终端搭载专业媒体播放服务器,支持循环播放、定时播放、断点续播,网络传输稳定无延迟;视频格式支持MP4、AVI主流格式,设备运行稳定无卡顿、无黑屏、无断播、无花屏,投放期间配合做好设备运维保障。”合同包2:地铁站内平面广告(HBGJ-260124-002)采购需求商务标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具备所采购媒介资源广告经营权或有效代理授权,需提供完整、有效的权属/代理证明文件。”变更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具备所采购媒介资源广告经营权或有效代理授权,需提供完整、有效的权属/代理证明文件。”;付款方式由“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当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甲方自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之日起30日内安排电汇支付合同价款的100%给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变更为“本项目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本项目包2采用项目完工一次性据实结算方式,待项目全部结束后,按照项目实际发生合规服务金额进行结算,总支付金额不超过对应包段合同总金额。双方确认最终结算金额后,中标供应商须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及合同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合规有效发票后支付对应款项。若中标供应商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延期或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本项目最终付款细则、履约及结算要求,均以双方正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血液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
联系方式:0311-8704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方式:0311-83086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311-83086836
五、附件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