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古佛镇人民政府富顺县古佛镇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养蚕设施设备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6月17日 17: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富顺县古佛镇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养蚕设施设备采购(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富顺县古佛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富顺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7日 17:0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建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2306192 | ||
| 采购单位 | 富顺县古佛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富顺县古佛镇桂花路13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801387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A5-3-办公 5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3-230619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32220250001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富顺县古佛镇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养蚕设施设备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其他要求”1、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超过7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其利息。
更正为:原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其他要求”1、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超过7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其利息。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需按照合同金额的40%提供预付款保函(提供预付款保函机构是国家法定的金融机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顺县古佛镇人民政府
地址:富顺县古佛镇桂花路134号
联系方式:17780138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A5-3-办公 59号
联系方式:0813-2306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建波
电话:0813-2306192
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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