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龙游县龙二高省控空气站设备更新及监测仪器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17日 17: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龙游县龙二高省控空气站设备更新及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7日 17:4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0-7982622 | ||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2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5480030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衢州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0-798262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825261300010000008-ZJHCLY2026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龙游县龙二高省控空气站设备更新及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70日历天内完成比对并通过省中心验收 |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70日历天内完成省中心比对 |
| 2 | PM2.5颗粒物监测仪 | ▲分析方法:采用β射线吸收法加光散射法双检测技术,采样和检测同步的非步进式设计或震荡天平法技术,连续实时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证明材料提供彩页或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分析方法:采用β射线吸收法加光散射法双检测技术,采样和检测同步的非步进式设计或震荡天平法技术,连续实时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证明材料提供彩页或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
| 3 | PM10颗粒物监测仪 | ▲分析方法:采用β射线吸收法加光散射法双检测技术,采样和检测同步的非步进式设计或震荡天平法技术,连续实时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证明材料提供彩页或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分析方法:采用β射线吸收法加光散射法双检测技术,采样和检测同步的非步进式设计或震荡天平法技术,连续实时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证明材料提供彩页或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
| 4 | 货款支付 | 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40%。 ②项目交付完成比对并通过省中心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注:中标人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收到中标人提供相应正规增值税发票为止。 | 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40%。 ②项目交付完成比对并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注:中标人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收到中标人提供相应正规增值税发票为止。 |
| 5 | 承诺函 | 以下承诺函格式自拟。 1、提供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函(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2、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3、提供PM2.5颗粒物监测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的原厂制造商出具的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承诺函(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下承诺函(格式自拟)。 1、提供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函(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2、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3、提供PM2.5颗粒物监测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的原厂制造商出具的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承诺函(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
| 6 | 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 | 所投产品参数完全满足磋商文件需求的得20分,出现带“★”负偏离每项扣4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非实质性负偏离15项以上(不含)或有实质性“▲”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需提供彩页或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盖章件备查) | 所投产品参数完全满足磋商文件需求的得20分,出现带“★”负偏离每项扣4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非实质性负偏离15项以上(不含)或有实质性“▲”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需提供彩页或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盖章件备查) |
| 7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7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中涉及部分作同步修改;
2、系统设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同步修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地 址: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其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548003080
质疑联系人:邓舞艳
质疑联系方式:13567067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衢州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7982622
质疑联系人:冯焕
质疑联系方式:137570380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0-701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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